行业资讯

Industry information

【银监会】对不完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现有股东 将有序开展清理规范

点击次数:896    来源:第一财经

3月9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准确识别主要股东,并于《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办法》施行前成为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但不符合关于入股商业银行数量规定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按照持股比例和持股数量只减不增的原则引导其逐步符合《办法》要求。

据通知,商业银行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应当在取得相应股权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上市商业银行股东应当在知道或应知道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Copyright© 2020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d.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939号

ICP备案信息:浙ICP备170261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