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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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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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窗帘进行综合比选采购,采购人为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邀请贵单位(以下简称“应答方”)参与。

一、采购窗帘名称、数量

1.窗帘包括布帘、纱帘,需要布帘约1525米(按门幅280cm测算)、纱帘约175米、轨道约730米,玻璃窗高约2.6-2.9米,以上尺寸为预估数,报价以上述尺寸为准,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到现场实地踏勘,进一步丈量尺寸,列清每个区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采购预算不超过19.9万元(含税)。


2.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窗帘质保五年,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到货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

3)安装前洗烫一次,并通知采购方联系人。

4)安装前需提供布帘、纱帘满足国标B1级阻燃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和提供样品须一致。如无法提供阻燃检测报告或提供的阻燃检测报告上的送检样品实物与提供样品的花色和材质明显不一致的,则作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20的违约金。

3.付款方式

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收到以下单据后,支付100%金额。

1)卖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2)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须标明产品名称。

二、资格要求

1.报价需含窗帘加工、运输、清洗、安装等费用,所有应答方均认同并遵守本公告中的要求,如果发现产品为非正品,以一罚十。

2.各应答方请按照窗帘参数要求进行报价,严格按照清单格式填写,如对格式和配置进行修改,则该报价无效。

3.若后续未按时供货、不履行合同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将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4.应答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应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书(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四、评分办法

采购小组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得分最高的应答方为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取报价低者为供应商;总得分和报价都相同的,则质保期长者为供应商。

五、应答文件和样品的送达

1.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1616时,邮箱地址:463466445@qq.com

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可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414时,地点:台州市府中路18815楼。

3.样品送达截止时间为202211414时,地点:台州市府中路18815楼。

4.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15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325623

六、评审时间

2022年11415时开始

附件:窗帘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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